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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转载] 关于曹植的评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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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8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扬之水 于 2020-7-8 12:26 编辑

关于曹植的评价问题
        对一场讨论的简单回顾
        在我国文学史上许多有争议的人物中,曹植还不算是歧见最多的。不过在他的评价问题上,不同意见还是不少。这种分歧在古代即已存在,延续到现代又有所发展。本文只着重就发生在晚近的一场讨论试作回顾和评述,并对讨论中提出的一些问题表示笔者的一些意见。
        这场讨论发生在50年代。问题首先是由郭沫若先生《论曹植》(以下简称“郭文”)一文提出的。文章最初写于1943年,1947年收入《历史人物》一书中出版,解放后此书又于1952年改订再版。郭文从批驳钟嵘、王通、丁晏等人关于曹植的一些说法人手,对曹植的各个方面都提出了重新评价的主张。文章认为,曹植在前期(建安时期)与曹丕争为太子中“用术”,“相欺以诈”,在后期受曹丕、曹叡的猜忌打击,“委实也咎由自取”,而曹植“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一大半是封建意识凑成了他”,他“好摹仿,好修饰,便开出了六朝骈俪文字的先河”;文章还就一些具体作品提出了看法,如认为《洛神赋》“感甄”,“我看应该也是情理中的事”,说《与杨德祖书》是“令人难以卒读的自尊自大的文字”,是“标准的‘文人相轻”’等等。文章在全面贬低曹植的同时,又处处以曹丕作反衬,“曹丕恰恰和他成为一个极鲜明的对照”。
      《历史人物》再版后三年,有人出来著文商榷了,这就是刊载在《文史哲》1995年第6期上的贾斯荣先生的《关于(论曹植)》(以下简称“贾文”)。贾文对郭文所论及的一系列问题,几乎都持相反意见,文章在列举一些史料进行分析后认为,在建安时期丕、植兄弟太子之争中,“曹丕是一个十分阴毒奸险的人”,曹植则是有着“浪漫不羁的天真性格的人”,“和他哥哥曹丕比较起来,他的行为却是光明磊落得多的”,文章又说,“至于在文学方面的成就,和他的哥哥相比,则更不可同日而语了,数千年来已有定评”。文章从方法上批评了郭文,说郭文“抹煞了前人的一切意见,歪曲了许多事实。在他自己却认为这是‘极尽平反’之能事,故意地要和前人来打一场糊涂官司,翻一翻旧案。……这样的研究方法,是有些主观片面的”。文章还表示不同意郭文对《洛神赋》、《与杨德祖书》、《七哀诗》等的解释。
        贾文发表一年多后,《历史研究》1957年第2期上刊载了张德钧先生《关于曹植的评价问题》(以下简称“张文”)一文。张文几乎在所有问题上都为郭文辩护,而对贾文提出驳难。张文也对一些史料进行了分析,认为曹植在建安时期“与丁仪、丁翼、杨脩等交构,谋夺王位继承权,终因违法乱纪失宠,和玩弄诈术事败,乃没有夺去曹丕以兄长身份本来应作太子继承王位的权利”。关于曹植后期的受迫害,张文则说“曹植最受折磨的日子,乃在曹叡当政时”,认为不少苛待曹植的事都“与曹丕无干”。关于曹植的文学成就,张文不同意贾文“在他(曹植)的作品里就出现了强烈的现实主义倾向”的说法,认为曹植许多作品“都还没有出离曹植个人的利益得失的情况,要说已有‘强烈的现实主义倾向’,恐怕结论下得早了一点”,与此相对,张文认为曹丕的作品“单从题目上看,就可发现有许多是批判地反映社会现实的”。对于曹植的一些作品如《七哀》诗等等,张文也作了与贾文相反而与郭文相同的解释。张文最后又专节批评了贾文的“态度问题”。
        到1959年,又有廖仲安先生《关于曹植的几个问题》(以下简称“廖文”)一文发表(《文学遗产》增刊第七辑)。廖文在开始部分说“我在搜集曹植的传记材料和阅读曹植诗歌的过程中,越来越相信郭沫若先生的分析”。不过廖文并没有直接介入郭文——贾文——张文的讨论,廖文批评的对象,主要是1957年8月出版的由高教部审定的《中国文学史教学大纲》,文章说《大纲》“在介绍曹植生平时,对他的前期生活只强调他‘生于乱,长于军’,后期生活中则强调他‘遭受政治压迫’。对他的诗歌的思想内容也突出强调其‘对统治者的愤恨和那种要求解放自由的精神’,‘反映出社会衰败面貌和人民的痛苦生活’,‘流露出他的壮志热情和关怀国家的思想’。我觉得这些提法带有很大的片面性”。
        在廖文以后,就再也没有别的直接参与讨论的文章发表。这次讨论,文章虽然不多,但彼此观点针锋相对,分歧颇尖锐,而四篇文章又都比较有影响,所以也可以说是解放后古典文学研究界的一次比较重要的讨论。从基本观点来说,郭、张、廖三文比较接近,它们都从不同于传统观点的角度提出问题,并对有关史实作出新的解释,它们不为旧说所囿,敢于提出新见的精神,对于深入探讨曹植这一重要作家的生活和创作,无疑具有良好的作用。而且就这几篇文章本身来说,它们也各自包含着不少好的意见。如郭文说钟嵘《诗品》把曹丕、曹操分别列入中、下品是“分明的不公”,对曹丕的诗歌创作成就及文学批评功绩给予充分的肯定性评价,批判了王通、丁晏诸人的曹植“以天下让”、“忠君国”等腐说,指出他们是“抑丕扬植”;廖文不同意某些论者把曹植的思想动机归结为人道主义和爱国主义,对于曹植“词采华茂”的诗歌艺术做了细致的论述,分析其优缺点,等等,都是颇有启发性的意见。不过需要指出,郭、张、廖三文在努力提出新说的同时,也不免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总的来说就是:在有关曹植生活思想和创作的不少重大问题上,立论存在着偏颇,对某些重要的史料,解释不够确切。对此,贾文曾针对郭文提出了异议。不过贾文并没有紧紧抓住关键的观点和要害的材料来进行驳论,而是较多地在“方法”问题上做文章,因此不能使问题得到应有的澄清,相反地,还引出了张文反过来谈贾文的“态度”问题,使讨论在一定程度上离开了问题本身,给人以节外生枝的感觉。从那次讨论以来,二十多年过去了,但是,由郭文等提出的一系列重要问题却仍然存在,成为今天深入研究曹植工作中有待于解决的疑点,所以,把曹植的评价问题再一次提出来加以探讨,我觉得还是有意义的。以下把问题归纳为三个大的部分来分别加以陈说。
        如何评价前期曹植的问题
        对前期(建安年间)曹植的意见分歧,主要集中在争夺太子地位问题上。郭、张、廖三文对此都有较多的论述。三文的共同观点是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曹植历来受偏袒,而曹丕则受到不应有的指责;三文在为曹丕的一些历来被认为是用术的行为辩护的同时,都认为曹植是个善于“用术”的人。
        郭文说:“杨脩为魏武帝主簿,与植暗通关节,‘忖度太祖意,豫作答教’,行事也未免太欠磊落。故文帝是怎样‘御之以术’我们不得而知。……”“其实平心而论,丕之饮饯逼醉,未必出于有心:因为临行之前要被召见,丕于事前未必知道。即使认为有心,但植并不是不晓事的孩童,何至于一逼便醉?即使认为这就是文帝用诈术,但曹植与杨脩的暗通关节以争求父宠,又何尝不是用术?不仅兄弟之间未能相待以诚,即父子之间亦实际相欺以诈,这何尝是有心韬晦,‘以天下让’的人呢?”
        张文说:“杨脩常阴伺操旨,给曹植豫作答教,焉知植此番送行,‘称述功德,发言有章’,不也是他们预先作好了的?”文章又引《典略》所载杨脩事,说“他交关诸侯,又自认为早就该死。这里面不包含有许多阴谋诡计么?”又引《世语》载杨脩使曹植出邺门斩守者事,说“这不是杨脩‘惯弄权术’的事迹吗?”
        廖文说,曹丕是长子,本来最有权继承父位,而且在建安十六年封为五官中郎将,曹操已有意叫曹丕继承自己的爵位了,“这一过程的明确,就更可以表明曹植处心积虑地去夺取已经初步决定了的太子位置的野心,他并不是一个像一般人所描写的单纯、善良的‘被压迫者’。”文章又举“杨脩和曹植互相勾结,暗通关节,‘忖度太祖意,豫作答教”’和擅开司马门这两件事,说:“一直到今天,还有人说曹丕的行为是阴险权诈,曹植的行为是光明磊落,这显然是违背历史事实的‘益价’之论。”
        以上所引,包括了三文在太子之争问题上贬抑曹植、为曹丕辩护的基本论点。这些论点,我认为是很难站得住脚的。三文贬抑曹植的立论根据,无非就是这四条:(1)杨脩与曹植擅开司马门;(2)杨脩教曹植出邺门斩守者;(3)曹丕为长子,又任五官中郎将在先;(4)杨脩给曹植豫作答教。而对这四条根据作仔细推敲,它们全都不能得出三文所说的“阴谋诡计”之类的结论来。下面逐条进行分析。
        关于擅开司马门事,《魏志·陈王传》是这样记载的:“植尝乘车行驰道中,开司马门出。太祖大怒,公车令坐死。”《续汉书》则说:“人有白脩与临菑侯曹植饮醉共载,从司马门出,谤讪鄢陵侯彰。太阻闻之大怒,故遂收杀之。”此外《曹操集》中也有两条令文说及此事,说“始者谓子建儿中最可定大事,……自临菑侯植私出,开司马门至金门,令吾异目视此儿矣!”从这些记载中可知,这是曹植犯的一大错误无疑。问题在于此事的性质如何?从事实经过情况看,它是曹植醉酒后在光天化日之下干的一件违犯礼制的行为。曹植明知父亲执法严峻,他也不会不懂司马门不可妄开,可他却借着酒性,公然去以身试法,自触霉头。曹植做这件事,对他争为太子毫无好处,他在这件事上的表现,应当说主要是愚蠢和荒唐,是肆意妄为。如果一定要从“用术”的角度来衡量的话,那么毋宁说他很不会用术,对阴谋诡计颇不在行。
        关于出邺门斩守者事,见于《世语》:“太祖遣太子及植各出邺城一门,密敕门不得出,以观其所为。太子至门,不得出而还。脩先戒植:‘若门不出侯,侯受王命,可斩守者’,植从之。故脩遂以交构赐死。”这则记载,贾文曾指出它近乎开玩笑,于事理上不大可信。即使实有其事吧,我认为也很难说曹丕、曹植谁做得对。曹植奉父王之命而出,受门者阻拦,在这种情况下,他斩守门人自然做得过分,但他严守父命,从原则上说不能算错。曹丕受阻即还,实际上则违背了要他出门的指令。执法严明的曹操难道从中就得出了曹丕可用和曹植不可用的结论?再退一步说,即令曹植在这件事上完全错了,那也不能解释成他在“用术”。郭文在引述这条记载以及擅开司马门事之后说:“曹植的飞扬跋扈,不守纪律,真是足以惊人”,张文也说:“杨脩教曹植斩门夺出,简直是暴戾恣睢了!”“飞扬跋扈”也好,“暴戾恣睢”也好,不管达到怎样“惊人”的程度,它毕竟与“用术”、“阴谋诡计”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关于第(3)点,在丕、植关系中,曹丕处于长兄地位,按照封建时代传统,他确实具有继承优先权;建安十六年他又受任为五官中郎将,按曹操事后的解释,是有立他为太子之意的。廖文指出此点,是正确的。但是,要说在建安十六年“曹操和他的儿子们心目中已初步明确曹丕为太子了”。就又未免有些过头。因为《立太子令》:“告子文,汝等悉为侯,而子桓独不封,止为五官中郎将,此是太子可知也。”毕竟写于建安二十二年十月立曹丕为太子时,令文中所说的主要是曹操当时的意思。至于此前的想法如何?那是必须结合曹操此前的言行来考察的。而我们从他此前写的《诸儿令》“始者谓子建儿中最可定大事……”一语中即可得知,他起先无疑更加属意于曹植,不存在早就“初步明确曹丕为太子”的事。至于廖文引曹植《离思赋》序中称曹丕为“太子”,来证明建安十六年就已“初步明确”,也是不可靠的。我们看这篇序:
        建安十六年,大军西讨马超,太子留监国。植时从焉。意有怀恋,遂作《离思赋》云。
        从“植时从焉”一句的语气就可看出此序是事后追写的,并非建安十六年原作。这类现象在曹植集中是不少的,如《侍太子坐》,题中作“太子”,诗中却只称曹丕为“公子”,这诗题也显系后来改拟,非作诗时原有。所以丕、植之间的斗争,很难说一定就是曹植在夺曹丕既有的太子地位。廖文还引了《魏志·贾诩传》的一段文字,来证明是曹植要“夺宗”,但那段文字是这样的:“是时,文帝为五官将,而临菑侯植才名方盛,各有党与,有夺宗之议,文帝使人问诩自固之术”。可见是“各”方都在夺,不是单方面的问题。当然,在夺嫡之初,曹植是处在比较主动的地位,形势对他比较有利,这是事实。但这种形势的出现,也不能说就是曹植及其支持者“处心积虑”地“用术”的结果。我认为,这里的关键因素毋宁说是在曹操身上。是他看到曹植多才,“特见宠爱”,产生了曹植“最可定大事”的想法,才形成了那种局面。至于杨脩、丁氏兄弟等的“吹嘘捧场”,也不可能起决定作用。《魏略》说丁仪“……与临菑侯亲善,数称其奇才。太祖既有意欲立植,而仪又共赞之。”这里清楚地表明,是曹操本人先有立植之意,丁仪等只是顺着他的意思“共赞之”而已。他们这些当着曹操之面的“赞”,言过其实,胡吹乱捧是不免的,“用术”、“阴谋诡计”却还说不上。
        关于“豫作答教”事,亦载于《世语》:
        脩与贾逵、王凌并为主簿,而为植所友。每当就植,虑事有阙,忖度太祖意,豫作答教十余条,敕门下,教出以次答。教裁出,答已入,太祖怪其捷,推问始泄。
        对这件事,郭、张、廖三文都把它当作曹植与杨脩“勾结的阴谋”的典型例子来谈。但是我认为,三文对这段记载的解释是不正确的。体味原文,其实这里同曹植没有什么大关系,它只是发生在杨脩与曹操之间的一个事件。这段记载说的是,杨脩担任着丞相主簿。主簿居掾史之首,是长官的重要助手,管文书及庶务,当然要经常在府中人值供职。杨脩同曹植交好,每当要去曹植那里时,他怕走开后自己的工作会有阙失,就忖度着曹操的意向,豫先写好“答教”十余条,指示门下吏员:曹操的“教”下来,就把“答教”依次呈送进去。由于门下送得太快,“教”刚出,“答”已入,使曹操感到很奇怪。推问门下,终于弄明真情。
        理解《世语》这段记载,我认为关键在于其中所说的“教”。刘勰说:“教者,效也,言出而民效也”(《文心雕龙·诏策》)。这是一种专门文体,是官长对下级的指示。我们检看今本《曹操集》中共有“教”七则,它们是《授崔琰东曹教》、《决议田畴让官教》、《与韩遂教》、《征吴教》、《原贾逵教》、《合肥密教》、《赐袁涣家谷教》,都是对部下官员所发。其中二则(《征吴教》、《原贾逵教》)对贾逵发,而贾逵就是杨脩的同僚、三名丞相主簿之一。至于曹操对诸子,却并无发“教”之例,今本《曹操集》中对诸子所发的,有《诸儿令》、《立太子令》、《高选诸子掾属令》、《又下诸侯长史令》、《曹植私出开司马门下令》,五则全是“令”,没有一则称“教”。由此可见,《世语》中所说的“教”,是曹操给主簿杨脩的衙门公文,不是给儿子曹值的。正因此,《世语》说杨脩写好“答教”后,他直接交给了“门下”,而没有说他交给曹植。
        反过来,倘若按郭、张、廖三文所说,曹操是给曹植发的“教”,杨脩去替曹植写“答教”,那就不但不合以上所说曹操发“教”的通例,而且在事理上也讲不过去。第一,《魏志·陈王传》说得很明白,曹植在幼年时就“善属文”,“每进见难问,应声而对”,文思非常敏捷。曹操起先怀疑有人替他捉刀代笔,他却反驳说:“言出为论,下笔成章,愿当求职面试,奈何倩人!,'后来真的求职面试,他“援笔立成”,曹操很惊讶。这样一位使当时许多文人折服,并得了“绣虎”雅号的曹植,居然要请别人来替他写“答教”,而且一下子就要代写十余条,实在难以想象。第二,具体到杨脩文才,曹植是做过评论的。他在《与杨德祖书》中把杨脩与王粲、陈琳等并提,说“足下高视于上京”;但是他接着又说:“然此数子犹复不能飞轩绝迹,一举千里也”,可见他对包括杨脩在内的“今世作者”,并不怎样佩服。所以要说他请杨脩来代笔,也极不可能。第三,退一步说,就算曹植自己写不了“答教”,而且正是请杨脩代写,那么,杨脩写好了理应交给曹植才是。但是《世语》中却明明写着杨脩交给了“门下”,由“门下”直接进呈曹操,不仅没有说给曹植,连经曹植之手都没有提到。这不是太蹊跷一点么?
        总之, 《世语》所载“豫作答教”事,其性质正如著名的“鸡肋”故事一样,只是杨脩自己在对曹操耍他的小聪明。要说他玩忽职守、欺哄上司,都无不可,但要说这就是他勾结曹植“惯弄权术”的证明,就未免言之不实了。”当然,把“豫作答教”解释为杨惰替曹植“代作答教”,不自郭、张、廖三文始,《三国演义》第72回里就是这样写的:
         ……脩又尝为曹植作答教十余条,但操有问,植即依条答之,操每以军国之事问植,植对答如流,操心中甚疑。后曹丕暗买植左右,偷来答教告操,操见了大怒日:“匹夫安敢欺我耶!”……
        这里的描写固然热闹生动,但显然与历史上的曹植其人其事不合。对于这里面的矛盾,毛宗岗是看出来了的,他批评说:“子建亦请人代笔耶?”这个问题提得好。当然,小说中容许虚构,我们不去苛责,但是,我们评价历史人物,是不能沿用小说的方法的。
        从以上分析中可知,郭、张、廖三文所举出的四条理由,其实都不足以证成曹植“用术”、搞“阴谋诡计”。其中第四条与曹植无关,第三条本身是一种不很可靠的推理,即使推理能够成立,也不能得出“用术”的结论;至于第一、二条,则不但不能作为“用术”的证据,而且恰恰表明了曹植颇不会用术。
       郭、张、廖三文同时又都以很多文字来为曹丕的用术辩护。我认为,三文的辩护也是缺乏力量的。曹丕究竟有无“用术”,这也应当根据史实材料来说话:
       (1)《魏志·陈王传》注引《世语》:“(杨脩)与丁仪兄弟,皆欲以值为嗣。太子患之,以车载废簏,内朝歌长吴质与谋。脩以白太祖,未及推验。太子惧,告质,质日:‘何患?明日复以簏内受绢车内以惑之,倚必复重白,重白必推,而无验,则彼受罪矣。’世子从之,脩果白,而无人,太祖由是疑焉。”
       (2)《魏志·王粲传》注引《世语》:“魏王尝出征,世子及临蓄侯并送路侧。植称述功德,发言有章,左右属目,王亦悦焉。世子怅然自失,吴质耳日:‘王当行,流涕可也’。及辞,世子泣而拜,王及左右成歔欷,于是皆以植辞多华,而诚心不及也。”
       (3)《魏志·陈王传》:“二十四年,曹仁为关羽所围。太祖以植为南中郎将,行征虏将军,欲遣救仁。呼有所敕戒,植醉不能受命,于是悔而罢之。”裴注引《魏氏春秋》:“植将行,太子饮焉,逼而醉之。王召植,植不能受命,故王怒也。”
        第(1)条材料,不知是什么缘故,郭、张、廖三文都没有说及。这是丕、植及其同党双方斗法事件。在这事件里,杨脩采取的行动是到曹操那里去告曹丕、吴质的状,告状自然有他的倾向性,但他说的还是实话。而曹丕与吴质的行为,起先是鬼鬼祟祟地密“谋”,当行迹被发觉后,又设计引导对方上当“受罪”。是哪一方在“用术”,还不清楚吗?
        第(2)条材料,三文都提到了,但都否认曹丕是用术者。当贾文列举此史实,指出吴质“经常以诈术教文帝”时,张文还辩解说“事情恐怕也不能完全作这样解释”,“吴质教曹丕虽然是做作,但还顺契人情,而杨脩教曹植斩门夺出,却简直是暴戾恣睢了!”又说“况杨惰阴伺操旨,给曹植豫作答教,焉知植此番送行,‘称述功德,发言有章’,不也是他们预先作好了的?”事情究竟应作何解释?我认为,从材料本身看,丕、植二人的表现,一伪一真,是不容误解的。曹植的“称颂功德,发言有章”的表现,我们可以说他夸夸其谈、卖弄文才,但他并没有矫情伪饰,他的一贯性格作风就是如此;而且这种事上文已经说过了,本来就是他的拿手好戏,完全毋需请别人“预先作好”。张文按照自己对“豫作答教”事的不确理解,用“焉知……不也是他们预先作好了的”这种方式,来推测史料中所没有记载、也与曹植平生作为不相合的情节,这是没有什么说服力的。至于曹丕在这里的作为,他始而“怅然自失”,这当是真实心情的表露;但后来经过吴质的“耳曰”,一变而为“泣而拜”,却完全是精心策划下作出的虚假姿态。张文承认这是“做作”,很对,但又说“还顺契人情”,就是强为之说了。用做作的姿态讨得别人的同情,用并非出自真意的表演来骗取“诚心”的评价,这不是“顺契人情”,而是伪善。
        第(3)条材料,郭文、张文也说及了。但是,郭文辩解说,曹丕“逼醉”曹植是“未必出于有心”。记载中明白写着“植将行,太子饮焉,逼而醉之”,还能说不是有心么?郭文大概自己也觉着这样说颇难于服人,于是又接着说“即使认为这就是文帝用诈术,但曹植与杨脩的暗通关节以争父宠,又何尝不是用术?”郭文不得已勉强承认此事中曹丕“即使”用了诈术,随即就又不举出任何事实地将杨脩和曹植拉来陪绑,曹丕用术,曹植也是用术,两人不分轩轾,在伯仲之间!郭文在这里的论证方式,其缺陷是颇明显的。贾文驳郭文这一段,说作者“讲起歪理来了”,“偏要打反头官司”。这两句话后来引起了张文的愤慨。我认为,贾文在批评用语上未免尖刻了些,但郭文本身存在的缺点是首先应当看到的。
        总之,把有关史料归纳起来看,在建安时期的丕、植关系中,说曹丕有权诈行为,决不是厚诬古人,而曹植总的来说没有用术,也不是故意为他洗刷。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陈寿在《魏志·陈王传》中的叙述是颇为确切的,他说:
……植既以才见异,而丁仪、丁翼、杨脩等为之羽翼,太祖狐疑,几为太子者数矣。而植任性而行,不自肜励,饮酒不节。文帝御之以术,矫情自饰,宫人左右并为之说,故遂定为嗣。
        这里把争太子位的基本过程,丕、植双方各自的基本表现——包括用术与否——说得都很清楚,与其他史料中反映出的情形也完全符合,不妨可以把它看作是个结论。
        当然,有两点意思也是必须说清楚的,第一,我们讨论丕、植在争太子位中的表现,目的只在于澄清有关史实,因为这对于评价曹植(当然也有曹丕)这位历史人物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这里丝毫没有谁该当、谁不该当太子的用意。争立太子,或者“夺宗”、“夺嫡”,一般来说,是统治集团的内部矛盾,在大部分情况下,它牵涉的方面往往很多很复杂,个中的是非很难作简单的判断。丕、植争立事件,同样如此。第二,我们讨论曹丕、曹植用术与否,也并不意味着要对丕、植兄弟作总体性的褒贬。前期的曹植,无论从阶级地位或政治处境看,他基本上就是个颇得优宠的贵介公子。他有他的优点,如能够关心现实,有雄心壮志;而他的缺点也很明显,如作风浮华,把很多精力消磨在斗鸡走马宴饮游乐上。在这些方面,丕、植兄弟其实并无根本的差别。而“用术”之类,毕竟只是一种行事手段而已。不过话要说回来,手段同目的是有密切关联的,“用术”、“阴谋诡计”一类事,终究是剥削阶级本性的反映,所以不管是谁,那怕是历史上的伟大人物吧,他运用权诈手段去达致自己的目的,也不能不认为是一种污点。在这一点上,又是不能含糊过去的。
        如何评价后期曹植的问题
        关于后期(黄初、太和年间)曹植的意见分歧,主要表现在两个问题上:(1)曹植政治上、生活上是否受到特别苛待?(2)怎样评价曹植的不满情绪?
         在前一个问题上,廖文谈得比较多些,其论点与一般说法的不同之处是认为,曹魏统治者对待同姓诸侯王虽然“比过去的朝代苛刻”,“但是,以对曹植来说,却未见得比别的同姓诸侯刻薄”。这说法我以为是不够确切的。实际情形是,曹植在黄初、太和年间,无论政治上、物质待遇上,都受到比其他同姓诸侯王更加刻薄的对待,这种苛待具体表现在三方面。
        首先,曹植在黄初2年前后,曾经被两次治罪。这是有明确的史料记载的。第一次是“黄初2年,监国谒者灌均希指,奏植醉酒悖慢,劫胁使者。有司请治罪,帝以太后故,贬爵安乡侯”(《魏志》本传),第二次是在由安乡侯改封鄄城侯之后,“深为东郡太守王机、防辅吏仓辑等枉所诬白,获罪圣朝”(《黄初六年令》)。两次获罪起因,都是曹丕派出的“监国使者”、“防辅吏”奉曹丕之旨,制造借口,构陷而成。而两次获罪结果,都差一点被议成“三千之首戾”,有性命之虞,幸赖生母卞太后一力回护,才得免于“大辟”惩处。此后虽然再没有发生治罪之事,但黄初4年他由鄄城徙封至废丘,“又为监官所举”(《黄初六年令》),可见仍旧在曹丕使者的严厉督责下讨生活,随时都有获罪的可能。这种被两次治罪的情况,在当时曹丕诸弟中是仅有的。
        其次在封爵方面,他也有异于诸兄弟。他在“贬爵安乡侯”时,诸兄弟都是县侯,惟独他是乡侯,低了一等(详见拙文《曹植生平八考》,载《文史》第十辑)。黄初2年,诸兄弟“进爵为公”(《魏志·任城王传》),他只是被改封为鄄城侯,还是低一等。黄初3年3月,“帝弟鄢陵公彰等十一人皆为王”(《魏志·文帝纪》),这十一人中不包括曹植。“四月戊申,立鄄城侯植为鄄城王”(《文帝纪》),可见他在一个月之后才得到王爵。即使这样,他的这个王爵实际上还是比诸兄弟低一等,因为鄄城王只是个县王,其他诸王却都是郡王,如曹彰的任城王、曹宇的下邳王、曹衮的北海王等,都以郡为国。到了黄初5年,曹丕下了一道诏令:“先王建国,随时而制。汉祖增秦所置郡,至光武以天下损耗,并省郡县。以今比之,益不及焉。其改封诸王,皆为县王。”把所有郡王都改为县王,曹植才在爵号上同他的兄弟们处于平等地位。所以,不能说“曹丕作了皇帝后虽然对他很不放心,加以拘束,但是在封爵等方面仍然给以一视同仁的待遇”(廖文)。
        另外,在具体物质待遇上,曹植也不如诸兄弟。《魏志》本传载:“时法制待蕃国既自峻迫,寮属皆贾竖下才,兵人给其残老,大数不过二百人。又植以前过,事事复减半”。可知他只享受诸侯王减半的待遇。由于史料有限,我们现在已找不到很多“减半”的事例。但是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是相当清楚的,那就是食邑户数。这是衡量封爵者经济待遇的最主要标志。曹植的食户情况,据本传记载是这样的:他在建安16年初封平原侯时,食户五千;22年增邑五千,并前万户。黄初2年被治罪,“我削我黜”(《责职诗》),在贬爵安乡侯的同时受到削邑处罚。削去多少?具体数字阙载。不过我们从黄初3年4月他被封鄄城王时食邑仅二千五百户,可以推算出当初削去很多,大约削剩千户左右。因为这两千五百户,是他经过了由安乡侯转鄄城侯再转鄄城王的两次升爵增秩才达到的。黄初6年,曹丕又给他增户五百,并前三千户。此后一直保持这个数目,直到太和6年,曹彀最后一次给他增户五百,共三千五百户。而同期他的兄弟们食户情形如何?我们可以看曹彰。据《魏志·任城王传》载,彰于建安年间的食邑数是五千,只等于曹植的一半。而在曹丕即位后,就“增邑五千,并前万户”,直到黄初4年6月去世,还是这个数目。两两相较,对比鲜明,曹植在鄄城王时期的食邑数只及曹彰的四分之一,至于安乡侯时期则还大大少于四分之一。可见“事事复减半”的说法,揆诸事实是不算夸张的。
        从以上三个方面看,可以说曹植后期特别是在黄初年间,政治上生活上都受着苛待,这是有史实作依据的。这些苛待,也显然不是所有同姓诸侯王的普遍遭遇,这里确实表现着曹丕及曹叡对曹植的迫害。
        后一个问题,关于怎样评价曹植后期的痛苦和不满情绪,廖文也谈得较多。其基本观点是:“曹植在后期生活中牢骚怨愤之多,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首先政治野心遭受挫折”,“其次,曹植本人的豪华享受的欲望也比别人特别强烈……”。这说法我以为有一定道理,但也还存在可以商榷的余地。
        曹植后期的痛苦或不满,其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诚然,曹植在政治上有抱负,他的政治抱负得不到施展机会,因而心怀不满和苦恼,这情况是有的,我们看他《求通亲亲表》、《陈审举表》、《求自试表》等文章,这种情绪表现得确实颇强烈,“臣伏自惟省,岂无锥刀之用?及观陛下之所拔授,若以臣为异姓,窃自料度,不后于朝士矣”,“臣……常愿得一奉朝觐,排金门、蹈玉陛,列有职之臣,赐须臾之问,使臣得一散所怀,摅舒蕴积,死不恨矣”,等等。但是,曹植的抱负不完全是个人性质的,其中包含有值得肯定的内容(对此下文还要详说),所以“野心”之说似乎过于严厉了些。另外我们还应注意一点,上述这些文章,全都作于太和年间,这只须查一下《魏志》本传即可明了;而在黄初年间,他却并没有写过此类文字。当时曹植也有痛苦,而且痛苦的程度比太和年间更甚,但究其原因就与“野心”更加不相干了。
        上文已经说过,曹植在黄初年间两次被治罪。他差一点“将真于理,元凶是率”(《责躬诗》),他丧失了人身自由,在封地上形同“圈牢之养物”,而且时时受到“监国使者”、“防辅吏”的“吹毛求瑕,千端万绪”(《黄初六年令》)。黄初四年他到洛阳“会节气”,是“科头负铁锧,徒跣诣阙下”去见曹丕的,然而曹丕“犹严颜色”,并不稍予见怜。在这几年里,他的最强烈的考虑就是求生。他曾在《上责躬应诏诗表》中写道:“窃感《相鼠》之篇‘天礼遄死’之义,形影相吊,五情愧赧。以罪弃生,则违古贤‘夕改’之劝,忍垢苟全,则犯诗人‘胡颜’之讥……”,充分表现了他在生死问题上的恐惧。所以,他在黄初时期的痛苦,主要是属于“忧生”性质,而不是还想在政治上捞些什么。正因此,我们看他在黄初中写的表令文字,完全没有提到自己在政治上有什么抱负要求之类,只是一片诚惶诚恐的气氛。这是不能以“政治野心遭受挫折”来概括的。
        曹植后期的不满痛苦,同他“豪华享受的欲望”,也不能说没有关系。廖文列举《箜篌引》“置酒高堂上,亲友从我游。中厨办丰膳,烹羊宰肥牛”,以及《名都篇》中的一些游猎、宴饮描写,指出曹植前期生活的享乐倾向,是正确的。特别是对《名都篇》,过去一般把它解释为对贵游子弟的讽刺,廖文提出它是自叙之词,很是。作为一名过惯了优裕生活的贵介公子,曹植在后期过不来相对艰苦的生活,他在怨怼中包含了这方面的内容,有时甚至夸张地说“饥寒备尝”,这是确实的。不过,若说曹植的豪华享受欲望特别强烈,他后期的不满主要在这一方面,就不见得妥当了。首先,象曹植《箜篌引》、《名都篇》中的那种描写,在建安诗人中并非绝无仅有。即以曹丕来说,他就写过“朝日乐相乐,酣饮不知醉”(《善哉行》)、“朝游高台观,夕宴华池阴,大酋奉甘醪,狩人献嘉禽,齐倡发东舞,秦筝奏西音”(《铜雀诗》)、“丰膳漫星陈,旨酒盈玉觞”、“献酬纷交错,雅舞何锵锵(《于谯作》)、“嘉肴重叠来,珍果在一旁,棋局纵横陈,博弈合双扬,功拙更胜负,欢乐美人肠”(《夏诗》)等等,这些诗句,不见得就比曹植的那些描写逊色多少,要谈“豪华享受”,这些恐亦应算入。此外,刘桢、阮璃、应埸等也有类似描写,不过数量较少罢了。所以“特别强烈”之说,还可以斟酌。退一步说,即使“特别强烈”之说能够成立,也不能得出曹植后期的痛苦源出于此的结论。关键在于,在后期,曹植过的是“王侯皆思为布衣而不能”(《袁子》)的生活,在那种严重政治迫害下,很难设想曹植还有心思去想望“豪华享受”。我们去看曹植后期的诗文,无论黄初还是太和年间的,里面写了多少“豪华享受的欲望”呢?可以说极少。而廖文所举的几条“豪华享受”的例文,却都可以判断是曹植前期所作,以前期作品来证明他后期的“欲望”,这无论如何是显得勉强的。
        通过以上论述,我认为曹植在后期,特别是在曹丕黄初年间受着政治上的迫害和生活上的苛待,是不能推翻的事实。而他在后期诗文中所表露的痛苦和不满,主要源出于这种迫害和苛待,不能仅仅以个人“野心”或“欲望”加以解释。他的痛苦和不满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也是不能予以否定的,具体来说就是,“在他政治生活体验中暴露出统治阶级内部的黑暗与矛盾,表现出对统治者的愤恨和那种要求解放自由的精神”(《中国文学史教学大纲》)。我以为这样的评价,并不存在拔高或夸大曹植其人的问题。
        如何评价曹植文学成就的问题
        郭、张、廖三文都认为曹植得到的声名过高了,三文对文学史上关于曹植成就的评价都提出了某种异议。不过三篇文章论述的问题及具体论点又是不完全一致的。下面分别加以讨论。
        郭文认为:“认真说,曹子建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一大半是封建意识凑成了他。人们要忠君,故痛恨曹操和曹丕,因而也就集同情于失宠的曹植。”这种“封建意识凑成”说,我以为是说得过分了的。不错,历史上曾有王通等人给曹植唱过“忠君爱国”、“以天下让”等赞歌,这些都是封建意识无疑;但是,曹植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并不是靠了王通等人的吹嘘才显赫起来的,早在王通之前数百年的魏晋时期,他的文学才能就已得到公认。曹植的同时代人陈琳就说曹植的作品“音义既远,清辞妙句,焱绝焕炳,譬犹飞兔流星,超山越海,龙骥所不敢追,况于驽马,可得齐足?” (《答东阿王箋》)又杨惰也说读曹植的文章“虽讽《雅》、《颂》,不复过此”,说他是“仲尼日月,无得逾焉”(《答临菑侯笺》),这些评价,已经很高,已开钟嵘《诗品》之端。也许有人会说,陈、杨都交好于曹之师也”(《答东阿王书》),吴质是曹丕党羽,他总不会也来“凑成”曹植吧!
        再看晋朝人。鱼豢说“余每览植之华采,思若有神”(《魏略》),陈寿说“陈思文才富艳,足以自通后叶”(《魏志·陈王传》),左思说“(曹植)攡翰则华纵春葩”(《魏都赋》),这些赞词,恐也同“封建意识”并无多大瓜葛。至于南北朝时钟嵘等把曹植推尊到文章之圣的地位,也自有其文学上的标准,不能笼统斥之为“封建意识”。当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确也存在刘勰所指出的那种“文帝以位尊减才,子建以势窘益价”的“旧谈”,但这一“旧谈”也很难直接与“封建意识”挂上钩。所谓“位尊减才”、“势窘益价”,说的是有人贬低做了皇帝的曹丕,而推崇受压制的曹植,如果说这里表现了什么“意识”的话,那也只是有人对曹丕的行为反感、对曹植的处境同情而已。而且,这种“旧谈”也仅仅保存在刘勰的间接介绍里,在今存的刘勰之前的历史文献中,已经完全找不到持这种“旧说”观点的直接资料。相反地,我们倒是可以看到不少有影响的论者,在评述丕、植文学成就时持论是比较公允的,如陈寿一方面高度评价曹植,另一方面又说:“文帝天资文藻,下笔成章;博闻强识,才艺兼该;若加之旷大之度,励以公平之诚,迈志存道,克广德心,则古之贤王,何远之有哉!”(《魏志·文帝纪》)这里对曹丕政治上的心胸狭窄是有微词的,但对他文学才能还是充分肯定的,没有“位尊减才”的意思。可见“旧说”虽有,却并不很普遍,影响不是很大的。
        郭文贬抑曹植文学成就的另一条理由是说他好模仿。他说:“子建的诗和文都有浓厚的新鲜绮丽之感,这是不能否认的,但它总也显示着一个未成品的面貌。他的作品形式多出于模仿,而且痕迹异常显露,……几于无篇不模仿,无句不模仿,可谓集模仿之大成,模仿得有时虽然比原作更华丽,但每每是只徒夸张,不求统一”。这种以模仿来抹煞曹植创作的说法,我以为也是有失偏颇的。
        曹植的某些作品,是有所依傍的,如《洛神赋》是“感宋玉对楚王说神女之事,遂作斯赋”(《洛神赋序》),《七启》是“昔枚乘作《七发》,傅毅作《七激》,……余有慕焉,遂作《七启》”(《七启序》)。《酒赋》是“余览扬雄《酒赋》……”之后受启发而作,等等。但若说它们纯属模仿而略无新意,就不妥当了。即以《洛神赋》与《神女赋》而言,二者在描绘神女美妙姿容上固然手法相近,但《神女赋》基本上是娱乐君王性质,并无多少讽谕或寄托,而《洛神赋》则全篇流宕着一片哀怨之情,“恨人神之道殊兮,怨盛年之莫当”,这同《美女篇》中描写一美女“盛年处房室”一样,寄托着作者政治上不得志的怅恨。二赋的作意是不同的。至于《七启》,写得虽不算成功,但也不能认为就是模仿的结果。其中“镜机子”所宣扬的“王道遐均”一套理论,同《七发》中“方术之士”的“要言妙道”还是颇异其趣的。所以,这些被指为“模仿”的作品,其实并非纯然复制,基本上属于借鉴或师法前人创作,不应苛责。退一步说,即使以上诸篇以及郭文所列举的《魏德论》、《髑髅说》都是模仿之作,它们在全部曹植诗、文中所占的比重也很小,不能由此演出“无篇不模仿、无句不模仿”的结论。
        郭文贬低曹植文学成就的又一条理由是说他只注重辞藻和形式,“他一方面尽力模仿古人,另一方面又爱驱使辞藻”,“由于好模仿,好修饰,便开出了六朝骈俪文字的先河。这与其说是他的功,毋宁是他的过”。张文也支持郭文之说,认为钟嵘称赞曹植,就是着眼于“词采华茂”、“粲溢古今”,“完全是以文章外形的美观与否为标准”。
曹植作品,无论诗歌、散文,率皆辞藻华美,这是事实。但对于藻饰较多这一点应作如何评价,是不能孤立地进行的。只要作品内容充实,那未采润藻饰就不一定是件坏事,还应受到肯定。纵观曹植一生创作,除了前期有一部分作品比较空虚浮泛——如他的《公宴》、《斗鸡》等描写宴饮游乐的诗及某些咏物小赋——之外,内容比较充实的居多。他的诗文大多具有强烈的抒情性质,或叙自己的功名志望,或写被压抑的痛苦忧愤,或述对自由的追求向往,大多热烈执著、激昂慷慨。他更有一些作品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在这种情况下他讲求藻饰,不能目之为只重形式。
至于钟嵘贬抑曹操、曹丕。列之于下、中品,当然不妥。但他推重曹植,总的来说并没有大的过错。《诗品》对曹植的基本评语是这样的:“骨气奇高,词采华茂,情兼雅怨,体被文质,粲溢古今,卓尔不群”。张文只择取其中“词采华茂”、“粲溢古今”两句,就得出“完全是从文章外形的美观与否为标准”的论断,未免冤枉了钟嵘。“骨气奇高”、”情兼雅怨、体被文质”这三句如何可以视而不见?这三句说的恰恰就不“完全是”“文章外形”,是着重从内容上说的。所谓“骨气奇高”,与《文心雕龙.风骨》篇中强调的“骨劲而气猛”的意思相通,所谓“情兼雅怨”,是指曹植作品的抒情性特征言,所谓“体被文质”,则是从内容与形式相结合的角度来肯定其创作。这些意思并不深奥莫测,也颇符合曹植作品实际,它既不应当引起误解,更不存在可非难之处。
        郭文把曹植创作与六朝骈俪文字联系起来,认为是他开的先河,也欠允当。骈字俪句,发源甚早,应当说从西汉末刘向、刘歆父子那里就有所显露,中经张衡、崔寔等,到蔡邕而有较大发展;他的一些散文,特别是论议碑铭,骈偶文句较多。曹植与蔡邕相比,骈化程度并不更严重些。曹植骈化色彩较浓的文字,大概《孔羡奉家祀碑》可以算一篇,但它比蔡邕的《郭泰碑》等来,还大有弗如之概。其实,曹植与曹丕相比,骈化倾向也不算突出。我们看二人都有的《与吴质书》、《周成汉昭论》等,骈化程度大体上相仿佛,都不及蔡邕整饬。即使是建安七子中的一些人如孔融、陈琳、王粲等,骈化也不比曹植差多少。所以把六朝骈文的发展也说成是曹植一“过”,是颇牵强的。
        平心而论,曹植在文学形式上谈不上有什么“过”。他特别是在五言诗发展方面,还是个有功之臣。对此廖文是说到了的:“说他在五言诗上比曹操、曹丕用力更多,对五言诗的创造有重大的功绩,这都是没有问题的”。的确,在他之前,五言诗虽早已存在,也出现过一些佳品,但像他这样大量地写作,而且写得如此“体被文质”,前无古人。五言诗到他手里是完全成熟了。说“成熟”,词采的丰富、表现手法的转换多变,使诗歌面貌呈现多彩多姿的伟观,还只是其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在运用五言体诗来反映现实生活、抒情述志上取得的成功。充分发挥五言诗艺术表现的潜在能力,使它显示出对四言诗体的巨大优越性,曹植的功绩实不可没。
        在贬抑曹植文学成就方面最有分量的论点,我以为乃是对曹植诗歌内容的现实意义提出异议。这种异议主要存在于廖文之中。廖文从两点上作了论述。首先认为先从歌唱时代乱离来说,曹植曾经贡献了《送应氏诗》、《泰山梁甫行》这样比较优秀的诗作,给后代留下了一些时代灾难的影像,但是大家反来复去举到的,主要是这两篇。……就以为多数同志公认的两篇优秀诗篇来说,其感情的深切感人的程度也比曹操《蒿里行》、王粲《七哀诗》、陈琳《饮马长城窟行》要略逊一筹。
        这里指出曹植《送应氏诗》、《泰山梁甫行》比曹操、王粲、陈琳诸篇作品在感人程度上略逊,诚是。但是我认为这一情况是可以从作家经历上加以合理解释的。应当看到,曹操,陈琳、王粲比曹植年长许多,他们是汉末战乱的亲历者,《蒿里行》写得深刻、《七哀诗》写得沉痛,都有作者各自的经历为基础。而曹植生于初平三年,正当王粲写《七哀诗》 (之一)的那一年。他虽然“生乎乱,长乎军”,但他12岁时,曹操即已攻克邺城,北方已粗定。他的《送应氏诗》也好,《泰山梁甫行》也好,都是北方大战乱已平息若干年后所作。他只是写劫后情景,当然就不及那些产生于大难之中的诗篇来得更加真切感人。但是从另一角度说,曹植在乱后还写出这样的批判战乱、同情下层人民苦难的诗作,也就难能可贵了,对此不应求全责备。而且,倘若将曹丕来作比较的话,那么尽管曹丕长曹植五岁,对战乱的记忆和感受应当比曹植更加清晰具体一些,但他却还没有写出现实意义可与《泰山梁甫行》、《送应氏诗》相并比的诗来。这不也表明,曹植此类诗篇虽少,却颇足珍贵吗?说到数量的多寡,其实曹操、王粲、陈琳的反映汉末战乱作品,“大家反来复去举到的”基本上也就是那几篇,并不比曹植更多,从未听说因此就构成对他们提出批评的理由。
        其次廖文认为,曹植的一些抒写雄心壮志的作品,“他的意图不过是想借此得到重用,从而个人可以揽取政权”。廖文不同意拿“人道主义”、“爱国主义”这类框子去套曹植的创作,是对的,不过,倘说曹植就是想个人“揽取政权”,恐也缺少根据。我以为曹植的“雄心壮志”,固然主要以个人对功名的追求表现出来,如他一再表示要“功勋著于景钟,名称垂于竹帛”,“名挂史笔,事列朝荣”(《求自试表》)“愿得展功勤,输力于明君”(《薤露行》)等,不过这是封建时代中许多有志知识分子都使用的方式,非独曹植如是。要作进一步的评价,还须看他的功名观中包括哪些内容。我们看到,曹植的功名心,常常是与“国”和“民”联系着的,如他在《与杨惰书》中说“戮力上国,流惠下民,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所谓“上国”,当然指曹魏政权,他还说“事君贵于兴国”,他要兴曹魏。他多次写到“西有违命之蜀,东有不臣之吴”,表示“闲居非吾志,甘心赴国忧”(《杂诗》),说“诚欲混同宇内,以致太和”(《求自试表》),这种为曹魏政权统一天下而戮力的思想,与今天所说的“爱国主义”诚然不是一回事,但也不能说它完全是“个人”的东西。统一天下,总不是件坏事。关于“民”,曹植在其诗文中常常提到“拯世济民”、“辅主惠民”等,他还说过“古之仁君,必有弃国以为百姓”(《转封东阿王谢表》)。这种把君、民联系在一起,把百姓置于国之先的观点,是传统的民本思想的一种表现。它虽然不比“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那样旗帜鲜明,但大体上反映了曹植重视百姓的倾向。从这种民本论出发,曹植对他所了解到的人民困苦颇表同情。除了《送应氏诗》、《泰山梁甫行》等大家共知的外,还有如他曾向明帝上表,述“数年以来,水旱不时,民困衣食,师徒之发,岁岁增调”(《陈审举表》),“兵不解于外,民罢困于内,促耕不解其饥,疾蚕不救其寒”(《谏伐辽东表》)等情况,提出“臣以为当今之务,在于省徭役,薄赋敛,勤农桑”(《谏伐辽东表》)等等意见。这些意见,尽管没有化为任何具体的政治措施(这里也有客观条件限制),但就它们本身来说,还是有进步意义的。曹植对功名的追求中既然包含有这种为“国”为“民”的因素,我们也就不能笼而统之地说他的“意图”完全是个人性质的。总之,无论从思想内容还是艺术形式看,曹植在创作上的成就不应低估。他在生前就取得了很大的名声,死后更长久地受到推崇,绝非偶然。这既不是“封建意识所凑成”,也不是人们纯以“外表美观”为衡量标准的结果,而是文学史的客观规律——给一位优秀作家以应有地位——在起作用。说到对曹植的推崇,张文曾说,那仅仅是南北朝形式主义文风泛滥时期的现象,“我们也不妨考察一下盛唐诗人又曾经特别推尊过曹植没有呢?在我所接触到的一般文献上实找不出”。不过张文所说是不确的,我这里举一位公认的盛唐诗人杜甫为例,他就曾写过:“赋料扬雄敌,诗看子建亲”(《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文章曹植波澜阔,服食刘安德业尊”(《追酬故高蜀州人日见寄》)、“子建文章壮,河间经术存”(《别李义》),这些诗句都出于《杜工部集》,这书算不上特殊文献,诗句的意义也毋须解释,它们难道还不能表明,对曹植的推尊并不限于南北朝时期,而且同“形式主义文风”并无必然联系吗?
        以上主要就郭文、张文、廖文所涉及的有关方面问题作了讨论。如前所述,这几篇文章都有一些正确意见,我所未敢赞同的,只是它们在一些问题上对曹植的过低评价,以及在丕、植关系上对曹丕的某些曲意回护。归结起来说,郭、张、廖三文反对抑丕扬植,是正确的,但它们矫枉过正,在一些问题上实行着抑植扬丕,又是于义未妥的。曹植有句云:“弹冠俟知己”(《赠徐干》),本文不敢谬托知己,自以为是,只不过希望通过对问题的探讨商榷,使对曹植的评价逐渐接近于平允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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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8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基本观点来说,郭、张、廖三文比较接近,它们都从不同于传统观点的角度提出问题,并对有关史实作出新的解释,它们不为旧说所囿,敢于提出新见的精神,对于深入探讨曹植这一重要作家的生活和创作,无疑具有良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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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8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郭、张、廖三文在努力提出新说的同时,也不免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总的来说就是:在有关曹植生活思想和创作的不少重大问题上,立论存在着偏颇,对某些重要的史料,解释不够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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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8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前期(建安年间)曹植的意见分歧,主要集中在争夺太子地位问题上。郭、张、廖三文对此都有较多的论述。三文的共同观点是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曹植历来受偏袒,而曹丕则受到不应有的指责;三文在为曹丕的一些历来被认为是用术的行为辩护的同时,都认为曹植是个善于“用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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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8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文贬抑曹植的立论根据,无非就是这四条:(1)杨脩与曹植擅开司马门;(2)杨脩教曹植出邺门斩守者;(3)曹丕为长子,又任五官中郎将在先;(4)杨脩给曹植豫作答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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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8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曹植做这件事,对他争为太子毫无好处,他在这件事上的表现,应当说主要是愚蠢和荒唐,是肆意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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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8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曹操本人先有立植之意,丁仪等只是顺着他的意思“共赞之”而已。他们这些当着曹操之面的“赞”,言过其实,胡吹乱捧是不免的,“用术”、“阴谋诡计”却还说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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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8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世语》中所说的“教”,是曹操给主簿杨脩的衙门公文,不是给儿子曹值的。正因此,《世语》说杨脩写好“答教”后,他直接交给了“门下”,而没有说他交给曹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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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8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建安时期的丕、植关系中,说曹丕有权诈行为,决不是厚诬古人,而曹植总的来说没有用术,也不是故意为他洗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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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8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曹植后期的痛苦或不满,其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诚然,曹植在政治上有抱负,他的政治抱负得不到施展机会,因而心怀不满和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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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8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在黄初时期的痛苦,主要是属于“忧生”性质,而不是还想在政治上捞些什么。正因此,我们看他在黄初中写的表令文字,完全没有提到自己在政治上有什么抱负要求之类,只是一片诚惶诚恐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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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8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曹植在后期,特别是在曹丕黄初年间受着政治上的迫害和生活上的苛待,是不能推翻的事实。而他在后期诗文中所表露的痛苦和不满,主要源出于这种迫害和苛待,不能仅仅以个人“野心”或“欲望”加以解释。他的痛苦和不满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也是不能予以否定的,具体来说就是,“在他政治生活体验中暴露出统治阶级内部的黑暗与矛盾,表现出对统治者的愤恨和那种要求解放自由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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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8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位尊减才”、“势窘益价”,说的是有人贬低做了皇帝的曹丕,而推崇受压制的曹植,如果说这里表现了什么“意识”的话,那也只是有人对曹丕的行为反感、对曹植的处境同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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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8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曹植作品,无论诗歌、散文,率皆辞藻华美,这是事实。但对于藻饰较多这一点应作如何评价,是不能孤立地进行的。只要作品内容充实,那未采润藻饰就不一定是件坏事,还应受到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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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1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情逸思飘、音韵自成、气畅志远,学习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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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1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思敏捷,清新别致,味纯韵美,拜读佳作,感佩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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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1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构思精巧!通达晓畅!清新雅逸!意境开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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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1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寄意深厚,语言婉转!格调清雅!文笔细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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