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潭州雨梦 于 2016-10-8 18:16 编辑
本帖最后由 潭州雨梦 于 2016-10-8 10:43 编辑
雨梦按:今学律者,多依王力诗论。而王力自言,其诗论皆取自古人。古人言:律为粘对,王力之诗谱亦强调粘对,王力诗谱实无悖古谱(如作文大体书所记谱)。倒是一些偏格唐人认为合律,今却认为出律的句式还真值得探讨。
唐朝的律与“出律”
艺海先生谈《何谓出律》,云“格律诗的“出律“一般是指无法补救的拗句,另外,“孤平”,“三平尾”也是不能补救的,还有“失粘”“失对”“出韵”等毛病”,但是这些论述都不怎么见于唐人诗话,换句话说,陈胜吴广肯定不是读了马克思主义才起义的。
然而无事生非先生进一步判断:唐朝只是创造成就一种新的诗体来,还没来得及归纳总结为理论。但后人已将此成就归纳总结为理论,就有“现在这样的平仄格套”了,无事生非先生这个判断与历来诗律学家观点迥异,按诗律学家的观点,初唐沈宋早已经制定出16种平仄格式,后人只是按格律写诗,突破与泥守之间挣扎耳。
总之赞成律诗应该有“律”的各位学者,虽然一致认为律诗应该守格律,但是格律为何?也是各执一词,如同国民党虽然同立孙文旗下,但是派系林立。
凡事须得研究,才能明白,《文镜秘府论》明确规定了唐朝的诗律,就是“粘对”,但是大家偏偏不采纳,宁信王力,不信唐律,《文镜秘府论》说:诗上句第二字重中轻,不与下句第二字同声为一管。上去入声一声,上句平声,下句上去入;上句上去入,下句平声。以次平声,以次又上去入;以次上去入,以次又平声。如此轮回用之,直至于尾。两头管上去入相近,是诗律也。唐朝殷璠《河岳英灵集集论》说:“夫能文者,匪谓四声尽要流美,八病咸须避之,纵不拈二(拈缀),未为深缺。”,拈二就是粘对,也就是《文镜秘府论》所说的诗律,可见唐朝的诗律就是粘对,规定了律诗第二字的平仄,其他字的平仄有误,在唐朝叫訐调,訐是攻击的意思,这点可从晚唐《炙毂子诗格》看出来:
互律体
诗云:“八月九月芦花飞。”上四字全用侧声。“南溪老翁垂钓归。”上四字全用平声。“秋山入簷翠滴滴”律全用平。“野艇倚槛云依依。”律全用侧。(按:四平四仄,今天肯定出律,大拗,但是唐朝叫互律,则唐朝律的含义为何?)雨梦按:
互律体,今称失替句,与全平全仄句应属偏格,唐诗间有见之,今人多不采用,恐人讥为出律也。偶得类此佳句,注明为好,省得挨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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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律体
〈咏柳诗〉:“日落水流西復东,春光不尽柳何穷。巫娥庙里低含雨,宋玉宅前斜带风。”此后第五句第二字合用侧声带起,却用平声,是背律也。“不将榆荚共争翠,深感杏花相映红。”此是大才,不拘常格之体。(第二字平仄不对,唐朝叫背律,可翻译为今天的出律)雨梦按:
背律体,指第五句始失粘,古称七律变体,又称八句折腰体。腰者,当中也,上有头(首联),上身(颔联);下有下身(颈联),及脚(尾联)。并非任何处失粘,笼统称为折腰体。别体未有人称出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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訐调体
李郢诗:“青蛇上竹一种色,黄蝶隔溪无限情。”此“种”字合用平而用侧,是訐调也。(第六字平仄不对,唐朝叫訐调,不叫出律)雨梦按:
讦调体,出句五仄句也。拗句也,需对句第五字救之。此处无字双救,未为出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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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关体
李端公诗:“却到城中事事伤,惠休归寂贾生亡。谁人收得章句篋。”“句”字亦合用平,今用侧字,亦是訐调。“独我重经苔蘚房。一命未沾為逐客,万缘初尽别空王。”此一句哭贾生,一句哭僧,是双关也。
雨梦按:
此双关体实诗法也,于律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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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炙毂子诗格》,感觉唐朝的格律观与今天的格律观还是有差异的,有志之士当深刻研究,否则难免挂羊头卖狗肉之嫌,挂唐朝的律诗之名,做王力的平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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