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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人 合 一------- 人生最高审美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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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3 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 人 合 一------- 人生最高审美境界


                             三余草堂/文
       "天人合一”的思想概念最早是由庄子阐述并提出来的,在自然界中,天地人三者是相应的。《庄子·达生》曰:“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易经》中强调三才之道,将天、地、人并立起来,并将人放在中心地位,这就说明人的地位之重要。天有天道,“始万物”;地有地道,“生万物”。人不仅有人道,“成万物”。再具体地说:天道曰阴阳,地道曰柔刚,人道曰仁义。天地人三者不仅是一种“同与应”的关系,而且是一种内在的生成关系和实现原则。天地之道是生成原则,人之道是实现原则,二者缺一不可。后被汉代思想家、阴阳家董仲舒发展为“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体系,并由此构建了中华传统文化的主体。所谓“天”,一种观点认为包含着如下内容:
       1,天是可以与人发生感应关系的存在;2,天是赋予人以吉凶祸福的存在;3,天是人们敬畏、事奉的对象;4,天是主宰人、特别是主宰王朝命运的存在(天命之天);5,天是赋予人仁义礼智本性的存在。另一种观点认为“天”就是“自然”的代表。     “天人合一”有两层意思:一是天人一致。宇宙自然是大天地,人则是一个小天地。二是天人相应,或天人相通。是说人和自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故一切人事均应顺乎自然规律,达到人与自然和谐。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马王堆出土《老子》乙本)即表明人与自然的一致与相通。先秦儒家亦主张“天人合一”,《礼记·中庸》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认为人只要发扬“诚”的德性,即可与天一致。《汉书·董仲舒传》曰:"天人之征,古今之道也。孔子作春秋,上揆之天道,下质诸人情,参之于古,考之于今。"汉儒董仲舒则明确提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春秋繁露·深察名号》)成为二千年来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观点。 在董仲舒那里,“天人合一”的“一”,是“一类”的意思。因为在董仲舒当时,由于自然科学新的发现,人们知道,物与物在不接触的情况下是可以发生感应的。比如磁石可以吸铁,琴弦可以共振等等。人们认为,感应的发生,是由“气”在做着它们的中介。对这个概念而言,董仲舒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他是儒家最早言说五行者,战国以前的儒家只言阴阳而不论五行。而董仲舒将阴阳、五行学说合流并用,他一般还被看作是儒门解易的第一人,其代表作为《春秋繁露》则明确提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天人合一,主要是讲天与万物、与人的这种生理状态的合一,而不是天与人的社会结构的合一。成为二千年来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观点。
      中国古代所追求的“天人合一”,是人生最高审美境界,是把人的心灵体验与宇宙本体的融合。古代哲人们认为体验是人联系世界的重要方式,在体验中人与宇宙自然亲合,展现出新的境界,物不再是异己,成了人的生命载体,产生喻悦的快感,从而把人与自然的和谐作为人生理想的主旋律,这就是审美,这就是境界。中国古代的价值观就是以天人合一观念为基础的。以整体主义为基本特征。其价值取向是群体---家族---社稷----大一统的利益为基准。这种以整体为本位的价值取向,更多强调的是整体利益,因为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制度构成中国传统的人际关系,而分散的自然经济与高度集中的国家政体相互整合补和,构成社会的基本结构,实现了有序的稳定和对善、美、利、真的价值同构。并通过礼的道德规范,达到上下和谐,左右统一。为此儒家规定了敬、孝、悌、慈、友,仁、义礼、智、信、忠。这就规定了全部的行为价值走向。上对国家义礼信忠,下对父母敬孝,对子女慈,对兄弟友,对朋友信,达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唱妇随,温情脉脉:然后通过志学而知天命---求真。遵循礼仪而成仁本---抵善;达到尽善尽美---实现个体与整体的统一。以道德伦理标识个人,以家国同构维护整体。
      中国的先哲们对“天人合一”的审美境界进行了多方探求,孔子把天人合一的境界作为最高审美安身立命,成了人之精神家园和灵魂的寄托,成了人生的终极关怀。孔子认为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他的这种境界,就是与大自然高度和谐统一的精神境界。孟子认为知其性则知天矣。‘万物皆备于我,’‘乐莫大焉。他认为达到了个体与自然界的高度统一,的境界,就会体会到其中的快乐。老子认为;’人法地,地法天,道法自然,道,也是来自人类对天地万物的体验而又超验的意象,它象道路一样明明白白,又象天地万物的精髓和存在法则一样,让人说不穷尽。它是本体,又是功能,它以混沌包容着清晰,以无序蕴涵着有序。‘庄子认为人与大自然合一是一种境界。“与天和者,渭之天乐。”他要“乘云气、御飞龙,而游四海之外”。(《天道》)他认为与自然统一,是一种超然物我忘,在超越中体验审美。禅宗则认为,空是宇宙的本体人生真谛乃“我即佛,佛即我”,的超越境界,这就把境界建立在清虚的无本体的本体之上,对浩渺深玄的精神境域,启动思维自由通行并以悟涵泳着无穷的直接性,暗示性、灵动性和超越性、澄明性和虚幻性,排除一切妄执杂念,使“天人合一”的审美境界进入“梵我合一”的审美追求。
     古人在追求“天人合一”的审美境界时,总是适应着天道自然的节律和规律,与之和谐相处,协调一致。中国许多的节日、节气大都依自然时序而立,建立天地人三位一体的统一和谐。在宫廷,陵墓建筑中也“法地”“象天”“天时相应,人神一体”。汉都长安,建成北斗南斗形状以合天象,内设长乐、未央、北宫、桂宫诸殿,象征“紫微垣,设12门以象12位,门辟三道取象天街,集中概括了全天的风貌,故称“天阕”。
      江南的园林建筑也追水求“天人合一”的审美意境,使其风格“纳千顷之汪洋,收四时之烂漫”不大的空间以花窗,透雕的方式展景于内外之间,移步换景,别有天地。从有限的空间“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以有限入无限,感受宇宙之博大,境界之神奇,让心灵与宇宙的生命节律相一致,从而妙悟自然探讨自然,审美观照。
    “天人合一”的审美境界在中国艺术中也有充分表达,例如中国画,多用感悟的灵性妙造自然,让心灵沉浸到艺术氛围之中,去发现宇宙的生命精神,并抽出艺术基因,审美观照中让心灵的感悟与宇宙、自然的生命节律和谐统一,物我两忘,从而妙悟艺术真谛,表现境界审美。特别是山水画,西洋画讲究焦点透视,中国画则采取散点透视,打破常规透视运用鸟瞰和散点透视法,运用三远构图,从远到近,由近至远、从上到下,由下至上,从高到低、从低到高,画出许多层次来;后者在景物里移步换景,可以从左至右,从右至左,后面有山有景本来看不到人,一挪位就可以画出许多层次和蜿蜒不尽,充分体现大自然的奇妙景观和逶迤之势。王维在《山水论》中指出:“凡画山水,意在笔先,丈山尺树寸马分人,远人无目,远树无枝,远山无石,隐隐如眉:远水无波了,高与云齐。又说观者先看气象,后辨清浊,定宾主之朝揖,列群峰之威仪。”落笔气吞云梦,一幅画知白守黑何患不活。禅家云:“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真道出画中之画也。就象写文章有起承转合起如开门见山,突兀峥嵘;承如草蛇灰线,不即不离,转如洪涛万倾,必有高源,合则风回气聚,渊深含蓄,拟太之体,尽寸眸之明,远取势,尽取质,审美境界尽在其中也。这种感悟思维的审美境界,往往能超越世俗功利去叩问于宙人生的真谛。
      由于天人相通,心物对应,心物同型,所以天地自然万物,乃是诗歌之情感产生的重要源泉,诗人在表情达感时也常常需要借助自然景物。外界物质世界及其运动变化激荡着、引发着审美主体的心理机制,在其心灵深处激起一环又一环情感的涟漪,使陶醉在自然美中,流连忘返。这一现象古人称之为“物感”,《礼记·乐记》说得非常明白:“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乐者,音之所由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后世的文学批评家不断地重申、发挥着此一见解。《诗品序》云:“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情性,形诸舞咏。气——物——人之情性是环环相扣的一组链条,缺一不可。《文心雕龙·物色》云:“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岁有其物,物有其容;情以物迁,辞以情发。一叶且足迎意,虫声有足引心;况清风与明月同夜,白日与春林共朝哉!是以诗人感物,联类不穷。《文心雕龙·明诗》云:“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言志,莫非自然,诗由以成。”春夏秋冬的交替,风花雪月的变化,林泉草木的盛衰,无不感召着诗人,与诗人心中的情志相激荡。从魏晋时代开始,士人们向内发现了自我,向外发现了自然,于是他们“窥情风景之上,钻貌草木之中”,写作了诸多的山水、咏物诗,越来越多的诗人开始关注自然,走向自然,若乃山林皋壤,实文思之奥府。(《文心雕龙·物色》)如果没有了风景物象,情感就失去了附丽寄托之物,就会浮悬而无着落。“景乃诗之媒”(谢榛《四溟诗话》)“触物以起情”(胡寅《斐然集》引《致李叔易书》李仲蒙语),已成为诗人与诗论家的共识。物感说不仅是中国古代诗学理论的重要概念,也是古代诗歌创作的重要特征。一般而言,春天、春风、春雨、春色等景物给人以欢愉的情感,而秋天、秋风、秋雨、秋色等景物则给人以惆怅忧愁的感受。大自然给人以美的享受,让人的心灵变得充实而愉快。乐山怡水是魏晋以降文人士大夫的共同爱好,中国古代诗歌的一大支流——田园山水诗所再现的正是自然给人的审美享受。这种充实而愉快的情感表现在艺术创作上,便形成了“八音克谐”(《尚书·尧典》的艺术境界。
         人对自然有一种天然的内在亲切感,自然不是冰冷的对立物,而是与人可以交通、可以交流的有情之物。大自然是生命的承载者和养育者,它给人提供了赖以生存的良好环境和丰富的物质资料。《易传·说卦》“乾,天也,故称乎父;坤,也,故称乎母。庄子亦说:“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庄子·达生》他们把天地看作万物的父母,看作人类的父母。父母之于子女的无限关爱,是人间世至为感人的情愫。生活在自然怀抱中的人类,如同依偎在父母身边的婴儿,“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庄子·大宗师》)庄子把人类与自然合一后所感受到的快乐称之为“天乐”,他说:“与天合者谓之天乐。“知天乐者,其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言以虚静推于天地,通于万物,此之谓天乐。(《天道》)。书法亦如此,唐张怀灌在《书议》中说:“夫翰墨及文章之至妙者,皆有深意,以见其志,览之即了然。若与面会,则有知昏菽麦,混黑白于胸襟,若心悟精微,图今古于掌握,玄妙之意出物类之表,幽深之理伏于杳冥之间,岂常情之所能言,世智之所能测?非有独闻之听,独见之明,不可议无声之音,无形之相。”这种审美境界对书法意趣的想象,感悟思维的联通和穿透的功能妙不可言,把入妙、神会、体验、创作的风骨指向超越的天矩,把哲理体验,感悟思维与自然浑融,悟照万物,超越现实,获得宁静致远,韵高意逸的艺术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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