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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弱弱地问一声,鬼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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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31 07: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场为期一个月的“全民摸鱼儿活动”,是鬼脚发起的。
妖妇拉帮结派、造谣追杀我,鬼脚是否知情?做一个逻辑推理:
2014年12月,印象社区游戏版,妖妇和茶韵,以我不支持”男人抢男人”为借口,发动围殴,谣言被搬上论坛,并在几个群里迅速传播。
妖妇回到香港绝妙好词版,跟鬼脚有一段对话:
鬼脚说:没事别惹事,有事别怕事!
妖妇说:没惹事,也不会怕事滴!
好了,综上所述。鬼脚是知情的。(注:两人对话的贴子,做为初始证据,我已经取走)
这件事,鬼脚本是一个局外人,但是,因为他和妖妇的朋友关系,他主动介入了。帮腔堂而皇之地上了台。
为期一个月的“全民摸鱼儿活动”,给我造成的影响:谣言再次被炒热,继2015年,我年迈的父母被流言击倒,双双住院(我母亲到现在也没有完全恢复),我经历了自杀、失忆、失语、失业之后(注:2014年12月底,这场谣言造成的最严重后果,我暂时保留,留给现实),2016年春,我又卷进了离婚风波,有一段时间,我的一日三餐都成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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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31 12: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很明显:一件跟香港论坛无关的案子,被鬼脚通过“全民摸鱼儿活动”,引到了香港论坛。鬼脚身为副首版,就算摸鱼儿软弱可欺,也该对论坛和广大会员有个交待吧?不然会员纷纷效法,把外坛的纠纷引到香港来,那香港岂不成了是非之地?版主尚不能自我约束,又如何规范会员?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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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09: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知道群体性事件的司法解释。我只知道有一群网民,在绝妙好词版举行“全民摸鱼儿活动”。写诗词,为什么要取个意味深长的名字,叫做“全民摸鱼儿活动”呢?这背后有一个事件,这不,苦主南瓜饼子先生在嘛,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南瓜饼子受到性骚扰了,不向妖妇老大求助,向谁求助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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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10: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表达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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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10: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表达什么意思呢?如果,南瓜饼子和妖妇没有亲自参加,如果妖妇不是首版,客观地说,无法确定这场活动的针对性。我是一个老实人、本份人,从本质上不愿意招惹是非。但凡我还有一点退让的余地,我不会向论坛投诉。好了,我的发言到此为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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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了,鼠姑?刚才看到梅岭发来的短消息,才发现这个帖子。摸鱼儿是个词牌,与你有什么关系?活动是我发起的,与其他人无关。南瓜饼子、妖妇村村都是我的好朋友——没见过面的网友,他们是男、是女,一切我都不清楚。印象社区游戏版是哪里——我根本没去过。茶韵是谁,我也不知道。莫名其妙呀!
鬼脚鬼其能鬼者,非常鬼也乃神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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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18: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么公开撒谎,不怕被人笑掉大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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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18: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送往派出所初始证据中,还有两句话:妖妇对你说“我的qq号被封啦!”外加一个大哭的表情,作为多年的搭档和好友,你不会冷漠到连原因都没问她吧?妖妇村村在茶韵的群里,用QQ诋毁谩骂,被腾讯封号,她回来跟你讲过,贴子你还没来得及删吧?第二张截图:妖妇在中国诗词论坛公开承认,“全民摸鱼儿活动”,她事先知道,而且支持!初始证据上都有的东西,你抵赖有意义么?还有:你连她是男是女都不清楚,这谎言过头了,反倒证明了你故意撒谎。你还有一张贴子,说妖妇穿着红衣服去深圳,你见了她的照片,连她是男是女都没认出来?你眼神可够不济的!凡是有可能用得上的贴子,我就算没有去做公证,也保留了初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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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22: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鬼脚,香港论坛对你不薄,你把与香港无关的是非引入香港,你对得起香港论坛么?你与妖妇,没有任何宗亲血缘关系,你跟着她卷入是非,你对得起你自己么?你跟我本无冤无仇,为了妖妇和我结下血海深仇,你觉得划算么?劫后重生,我的命是捡回来的,你的命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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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 19: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据妖妇村村说,摸鱼儿长期对南瓜饼子进行性骚扰,追着南瓜饼子倒贴,非给南瓜饼子钱不可。南瓜饼子苦不堪言,委托局外人妖妇村村,向广大诗友揭发其丑行。
摸鱼儿逃离了中国诗词论坛,罢网十个月,然后换了论坛,换了网名。一年以后,在印象社区,她的马甲被妖妇和茶韵扒出,正义之士对她展开了围殴。不支持“男人抢男人”,是她勾引南瓜饼子的又一罪证!
摸鱼儿离开印象社区,又换了网名!她用了很多马甲,怎么办?鬼脚先生有办法:开展“全民摸鱼儿活动”,逼她自己走出来!逼她自己承认是摸鱼儿!逼她自己交待丑行!毫无疑问,鬼脚是高明的。摸鱼儿自己走出来了,又遭到了两次围殴,谣言再次疯传!
我没必要再澄清什么。只想问问鬼脚副首版,在你发起“全民摸鱼儿活动”之前,你是否征得了香港论坛高层的同意?你是否把香港论坛卷进了是非?中国诗词论坛的纠纷,香港论坛介入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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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事情還是私下解決吧,實在不適合在論壇說。個見。
有死法,不可無活詩。但有活潑潑的詩,法于我何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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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3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来求证问题的,不是来解决问题的。论坛不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地方,中国诗词论坛的事,在香港解决更是于理不合。
既然求证问题,就免不了一些必要陈述。没有论据如何能证明论点?不适合在论坛讲的事,在论坛讲了,是谁之过?一场“全民摸鱼儿活动”,让我有些话不得不讲。虽然,它带给论坛的,带给我的,都是巨大的难堪!这种难堪,超过了死亡带给我的痛苦(那位说了:那你还不去死?死亡不是问题的终结,而是问题的开始。我死了,这种难堪和痛苦,会转嫁给我的亲人!我的亲人将承受更大的难堪、更多的痛苦。人生惨淡,却无法不去面对。)
我已经啰嗦这么多了。鬼脚副首版,还有什么要辩解的吗?如果没有,要不要引咎辞职,你自己决定好了。我还要回到现实中去,解决这个事件带给我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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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3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i=s] 本帖最后由 鼠姑 于 2016-11-3 23:28 编辑 [/i]

附加两句:鬼脚说,与妖妇南瓜饼子只是网上的好友,也就是说并无深交(见过面的都谈不上深交,何况没见过?)。既无深交,为什么会帮妖妇南瓜饼子造谣传谣、不惜置我于死地呢?他和我素无过从,何来仇恨?
与妖妇南瓜饼子没有深交,与我无仇。他不明真相?被利用了?
不!他太明白真相了!参与造谣传谣的网民,不明真相的,几乎没有。世上没有无漏洞的谎言。更何况漏洞百出的谎言?只要他不是弱智。
他当然不是弱智。
鬼脚帮妖妇南瓜饼子的原因只有一个:恃强凌弱。人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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