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筇索韵(二十三)·作诗有戒 五戒:一戒讥讪,二戒鄙俗,三戒谄谀,四戒纤亵,五戒剽窃是也。 一、戒讥讪: 古来谑语嘲歌,大都轻薄者为之,及读韩昌黎赠张曙诗,有“久钦江总文才妙,自叹虞翻骨相屯”二句,以江总之奸佞比曙,似是昌黎失检,故赠送之诗,宜借古人才华位望似,否则稍一不慎,受者即为有疑讥讽,衔恨报复,卒无巳时,可不戒哉。 二、戒谄谀 昔杜子美赠郑谏议诗,不言其谏铮,丝为不谄,不谄不谀,最关人品。然尽有对于贵官显者,加意颂扬,及时过境迁,骤然失势,昔日应酬之作,适成株累之由,诗人似此者颇多,切不可蹈此习俗也。 三、戒鄙俗 鄙在立意,俗在造句。凡稍有气骨者,或不肯蹈卑鄙之弊。俗则非着意锻炼,即未能免。如张綎引曹唐病马诗“一朝千里心犹在,未敢潜忘秣饲思”,言其为乞儿语,亦恶其鄙耳。白香山长于叙事,求解老妪,遂加以“俗”之一字,观此,此病古人尚未能免,而谓初学者,能不留意乎! 四、戒纤亵 一字至九字诗,虽跃旧格,终近游戏,至地名、人名、药名、数目诸体,则纤矣,西昆,香奁,专咏艳情,《唐诗别裁》屏而不录,惩其亵耳。初学作诗者最善吟风弄月,坠入魔道,心术日非,此尤不可不戒也。 五戒剽窃 释皎然谓诗有三偷,上偷势,中偷意,下偷语。周以言偷唐人诗云:“海色晴看近,钟声夜听长”,较原诗只改“雨”为“近”,改“潮”为“长”而已。黄鲁直偷李白诗云:“家园围橘柚,秋香老梧桐”,较原诗只改“烟寒”为“家园”,此皆不免蹈偷语之病,初学者脱胎犹非所宜,况剽窃乎?戒之慎之。 押韵八戒法 诗之有韵,犹屋之有柱,柱不稳,则屋必倾圯。韵不稳,则诗恶劣,故押韵之所以当戒者,初学亦不可不知。 一、戒凑韵 俗亦称“挂韵脚”,谓所押之韵与全句意义不相贯串,而勉强凑合也。如唐诗“黄河入海流”句,若易“流”为“浮”字,便为凑韵。 二、戒落韵 落韵者,出韵之谓也。即一东不能混二冬。 三、戒重韵 一字两义而并押之,谓之重韵。如“耳”,为五官之一,又为语气助词;“干”为“干涉”之意,又为“干戈”解。一词中两意同押,前人间亦有之,但初学者以不犯为是。 四、戒倒韵 倒韵者,将二字颠倒以就韵之谓也。易前后为后前,即为倒韵。然此二字颠倒以后无碍尚可,,有碍便不可通也。 五、戒用哑韵 作诗当择声音响亮之韵押之,自然音调高超,若用哑韵,则非但词句不挺,即全诗亦因之萎弱矣。 六、戒用僻韵 僻韵又称险韵,如意先韵之“仚”字,训轻举,二箫韵之“钊”字训远,单字只义,用之易近凑合。但有二字三字之古典与题目相切和者,亦不妨押之。 七、戒用同义之韵 一韵中有数字同义者,如花、葩、芳、香、忧、愁……意义皆同,若一首诗中并押之,未免重复可厌。 八、戒用字同义异之韵 字有实字虚用者,亦有虚字实用者。如“风”,不当作讽刺之风字入韵,“思”,不当意思之思入韵。若误用,则有出韵、失黏之弊。 律诗四忌法 四忌:一不工,二不贯,三不自然,四不典雅。 一、不工 律诗最重对偶,苟对偶之句配搭不匀,便不工矣。 二、不贯 律诗以第一联为起,第二联为承,第三联为转,第四联为合。苟不知起承转合之层次,而两两相凑,便不贯矣。 三、不自然 律诗于立意、造句、炼字、修辞诸法,在在皆当研究,苟其徒重对偶,于诗之意义词句生拍硬截,便不自然矣。 四、不典雅 律诗宜善于运用古典,若只将迎眸、屈指、好将、从教称字,铺张字面,便不典雅矣。 绝句四忌法 一、可加可减 如五绝之诗,加二字为七绝;七绝之诗,减二字为五绝之类。 二、可多可少 如一诗之中,一意分为四句,或四句仍归一意之类。 三、可彼可此 如咏梅之诗,可移而咏菊;咏山水之诗,可移而咏风月之类。 四、可上可下 如七绝仄起押韵之句,与第四句同为仄仄平平仄仄平,苟其不分层次,上句与下句可互易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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