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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6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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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三羊 于 2016-9-16 08:48 编辑
三羊转载北山的网络文章:转载者按:三羊认为很有新意,只是可惜北山改航!
王力近体格律与唐朝近体诗律是两套体系,来源不同,解释也有异,前者显得刻板僵化,后者显得灵活。
在揭示这个格律真相之前,我先讲个关于红楼梦的故事。据说红楼梦脂本发现之前,读者一则以为程甲本是红楼梦原著,直到上世纪发现了甲戍本,再经胡适之先生大力介绍,人们才知道红楼梦原著本来面目与程甲本是大相径庭的。
同样,在《金瓶梅词话》发现之前,人们以为经删改过的《金瓶梅》就是原著,直到《金瓶梅词话》重新面世后,逊色不少的《金瓶梅》就被弃之墙角。
事物的规律总是那么相似,在近体诗诗律中,也存在这种现象,王力近体格律相当于改篡过的程甲本、金瓶梅,而《文镜秘府论》里反映的唐诗诗律,则是原汁原味的脂本、金瓶梅词话。
先来谈谈王力近体格律,有人错误的以为王力平平仄仄的平仄格式是从唐朝流传下来的,其实是他们没有去故纸堆里钩沉平仄谱的历史。我经过近十年研究,找出当前16种平仄格式产生的历史源流。其实源头就在清朝初期,是清初王士祯破天荒地出了一本《律诗定体》,里面叙述了近体平仄的规则,赵执信《声调谱》也有研究,以后经董文焕《声调四谱》发扬光大,为集大成之著。后来现代王力先生参考清朝的平仄研究,出了《汉语诗律学》一书,普及本就是《诗词格律》,这是这套近体平仄规则的源流路线,其特征是以唐近体诗为依据,进行归纳总结而来,难免以偏概全。这套平仄规则优点是简便易学,有章可循,便于入门。缺点是以偏概全,不便于解释唐诗近体的各种变格,比如目前争的不可开交的所谓拗,拗救。
那么唐朝有这种清晰的平仄格式吗?答案是“没有”,好多诗人想当然地以为唐朝也有王力一样的平仄格律书,只是后来失传了。人民文学出版社《唐诗选注》作者葛兆光先生在论述《黄鹤楼》一诗时说:唐朝根本就没有平平仄仄那样死板的格套。
那么唐朝流行的诗律书籍是什么样子?唐朝流行的不是王力《诗词格律》,而是崔融《唐朝新定诗格》、王昌龄《诗格》、元兢《诗髓脑》、皎然《诗议》,由于这些书籍早已在中国失传,我们无法窥其原貌,但是这些书籍内容却幸运地被异国他乡的日本东洋保留了一千年,并于清朝末年重新传回东土大陆,这就是日僧遍照金刚所著《文镜秘府论》,此书记录了唐朝德宗年间(806-809年)流行于唐朝首都长安的各种诗律理论,由于此前三十年杜甫已经去世(770年),那么这些理论基本代表了唐朝近体诗成熟时期的诗律。有人辩解说盛唐时期的近体诗律还不成熟,中晚唐近体诗律才算成熟,我真不知他们还要退缩到哪里,要知道王力格律的鼻祖-------赵执信《声调谱》研究律诗平仄规律,也只取盛唐王维杜甫的律诗来研究,他并没有取中晚唐人的律诗来研究。
但是你们能想象到徽钦二帝倘被金国送回南宋,会受到什么待遇吗?高宗会把他们迎上帝位,还是打入冷宫?老百姓还认识他们吗?由于历史无法重演,我们无法估计其结果。但是我们可以看到《文镜秘府论》回国以后的待遇,他已经被冷落了一百多年了!我们现在谈近体格律,津津乐道于引用王力先生的《诗词格律纲要》、《诗词格律十讲》、《诗词格律》、《汉语诗律学》、《古代汉语》,有几个人曾经研究过《文镜秘府论》?
我们从《文镜秘府论》理看到,唐朝近体声律是讲四声的,还讲轻重清浊。但是平仄规定有的严格,称“诗律”,不可轻犯,有的松泛,称“病犯”,犯之无妨,只是不美而已,就好比做人的道理,大错误不可犯,犯则触动刑法,小错误可以不断,只受道德约束。
我们来看《文镜秘府论》里的论述:
天卷调声记载:“诗上句第二字重中轻,不与下句第二字同声为一管。上去入声一声,上句平声,下句上去入;上句上去入,下句平声。以次平声,以次又上去入;以次上去入,以次又平声。如此轮回用之,直至于尾。两头管上去入相近,是诗律也。”
这是唐代关于诗律的记载,讲的是粘对的规则,粘对一词在唐代是有记载的,比如殷璠《河岳英灵集集论》说:“夫能文者,匪谓四声尽要流美,八病咸须避之,纵不拈二(拈缀)(即粘对),未为深缺。” 是沈宋主持的科举考试里,首次把粘对用于评分规则,因此人们把近体的创立归到沈宋名下。
《文镜秘府论》西卷文二十八种病记述了平头上尾蜂腰鹤膝,我们取蜂腰记述来分析:
“刘氏(即刘善经)曰:“蜂腰者,五言诗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古诗曰:‘闻君爱我甘,窃独自雕饰’是也。此是一句中之上尾。沈氏云;‘五言之中,分为两句,上二下三。凡至句末,并须要杀。’即其义也。刘滔亦云:‘为其同分句之末也。其诸赋颂,皆须以情斟酌避之。如阮《止欲赋》云:“思在体为素粉,悲随衣以消除。”即“体”与“粉”、“衣”与“除”同声是也。又第二字与第四字同声,亦不能善。此虽世无的目,而甚于蜂腰。如魏武帝《乐府歌》云:“冬节南食稻,春日复北翔”是也。’刘滔又云:‘四声之中,入声最少,余声有两,总归一入,如征整政只、遮者柘只是也。平声赊缓,有用处最多,参彼三声,殆为大半。且五言之内,非两则三,如班婕妤诗曰:“常恐秋节至,凉风夺炎热。”此其常也。亦得用一用四:若四,平声无居第四,如古诗云:“连城高且长”是也。用一,多在第二,如古诗曰:“九州不足步”此,谓居其要也。然用全句,平上可为上句取,固无全用。如古诗曰:“迢迢牵牛星”,亦并不用。若古诗曰:“脉脉不得语”,此则不相废也。犹如丹素成章,盐梅致味,宫羽调音,炎凉御节,相参而和矣。”
这里讲到二五、二四需要分明的声律讲究,并论述了一句中平仄的用法,这些叙述与王力先生论述的平仄格式有差异。
我们看到八病之说在唐朝是作为声病来看待,并不作为诗律看待,人犯病还可以是人,近体诗犯病也还是近体。
只有把诗律和病犯的轻重分清楚,才可以解释为什么唐朝近体诗有很多变格。
总之,《文镜秘府论》里反映的唐诗近体声律与清朝以来王渔洋董文焕王力系统的近体声律是两套不同的近体声律体系,前者是唐朝近体诗实践的总结,并反过来指导着唐近体诗的实践,而后者是根据唐人近体作品归纳出来的。由于唐近体声律文献久已失传,因此后者,也就是王力近体诗律没有参考前者,是独立发展起来的,并被近代一些人僵化--------表现为,唐朝把近体平仄称作调声术(换头、护腰、相承),文病(文二十八种病,即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大韵、小韵。。。),既然是“术”、“病”,说明他们不是硬性规定,即便触犯,也不废为近体。而近代人把王力的汉语诗律改称诗词格律,既然是格律,那就如同法律,严不可犯。由于古人并没有把近体诗律称作格律,把诗律称格律是很晚近的事情,这就使得去年有个己丑牛老先生,想要研究古人关于格律论述,竟然查不到王力之前有“诗词格律”一词的文献,于是转而作了一篇慨叹文章《子虚乌有的格律》
这两套近体诗律,不仅是有出入,而且人们对待他们的态度也不一样,一个是柔性的规则,一个是刚性的规则,这就容易明白,为什么历代公认的七律《黄鹤楼》,在改革开放后,会遭遇被开除出七律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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